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10/24 20:13:42
悬 赏 公 告:
(2022)鲁1003执2600号
文登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王冰具体下落(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向其支付悬赏金500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文登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王冰,男,198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70785198501150675。
二、悬赏条件
查找提供上述被执行人的下落,使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赏金500元。
三、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文登区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文登区人民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文登区人民法院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文登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电话:0631-8801253、8801397、18563179232
联系人:张法官、王法官
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264400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